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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 ====概述==== | ||
根据笃姬克宪法规定,笃姬克下属的各成员国可以自行决定其治下的各级行政区划,但是如果是重大行政区划(比如省份合并、分拆等)仍然需要笃姬克中央批准。扩洲人民自治共和国行政区划基本以省/直辖市——邦/民族邦/地级市级——县/区级——镇级四级为主。 | |||
大扩张世代之前,扩洲最终一共确定下来省级行政单位26个。在这其中,一共有19个省,两个特别区、4个直辖市和1个林区。大扩张世代之后,扩洲政府调整了行政区划将若干行政区合并形成新的一级行政单位。县/区级及其以下的单位被慢慢虚化和合并,邦/民族邦/地级市则慢慢合并和改组为新的广域市级。 | |||
有关扩洲的行政区划,详见“扩洲人民自治共和国行政区划”。 | |||
====重要城市==== | ====重要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