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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萨尼奥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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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萨尼奥西 === | === 米萨尼奥西 === | ||
在近代以前,米萨尼奥西人的姓名结构以两段为主、三段为辅,即“名+(中间名)+姓”。在图琴标准纪元1752年[[米萨尼奥西至高王国]]颁布新的姓名法之前,只有至高王国境内被至高王室所认可并册封的贵族才可以拥有中间名,一般平民不得拥有中间名。实际上至高王的王位尊号也来源于每一任至高王的中间名。 | |||
在1752年米萨尼奥西至高王国颁布新的姓名法之后,除了至高王王室之外,米萨尼奥西的法定姓名结构统一变成二段式,即“名+姓”。这一结构也被后来的[[米萨尼奥西共和国]]以及之后的政权所继承。 | |||
值得注意的是,在米萨尼奥西地区之外的米萨尼奥西人由于不受米萨尼奥西法律的规定,因此这些域外米萨尼奥西族裔人可以自由的选择使用三段名来作为自己的正式名字。 | |||
=== 必斯姆 === | === 必斯姆 === | ||
受到米萨尼奥西文明的影响,历史上的必斯姆人也仿效米萨尼奥西人建立了二段名为主、三段名为辅的姓名结构,但是相比于米萨尼奥西人对三段名的使用有严格规定而言,必斯姆允许民间人自由的取中间名。 | |||
图琴标准纪元2040年,革命之后的[[大必斯姆民主共和联盟]]颁布了新的姓名法,正式确认了必斯姆人“名+姓”的二段名结构。 | |||
=== 斯坦纳 === | === 斯坦纳 === | ||
==== 卡佩斯 ==== | |||
近代以前的斯坦纳卡佩斯人有两种迥然不同的姓名结构 | |||
* 卡佩斯贵族的姓名结构为“名+辈分名+排行加名+姓”,其中辈分名是每个卡佩斯贵族家庭根据自己的家族规矩为每一辈后代所取的名字,而排行加名则是用以表示这个人在家族同一辈人中的排名(通常直接修改自斯坦纳数字,例如“提”表示“一”,“尼”表示“二”,等等)。 | |||
* 卡佩斯平民则根据斯坦纳的传统姓名法规只能取二段名,即“名+姓”。 | |||
而在[[大斯坦纳瑟赛扬帝国]]成立之后,根据1872年新颁布的斯坦纳姓名法,卡佩斯族的姓名结构统一为三段式,即“名+母部姓+父部姓”。其中母部姓是母亲的父部姓,而父部姓则是父亲的父部姓。 | |||
=== 伊斯科谢诺 === | === 伊斯科谢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