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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机关架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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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笃姬克宪法规定,联合帝国最高人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同时也是联合帝国的立法机关,包括笃姬克卡盖恩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部长均由最高人民议会选举产生,并且法理上最高人民议会有权直接罢免卡盖恩和其下属的各级政府部门部长。除此之外,最高人民议会在法理上也有权直接废黜某一人笃姬克皇帝,并可以直接根据《继承法》让第一顺位继承人直接等级成为新任笃姬克皇帝。 | 根据笃姬克宪法规定,联合帝国最高人民议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同时也是联合帝国的立法机关,包括笃姬克卡盖恩在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部长均由最高人民议会选举产生,并且法理上最高人民议会有权直接罢免卡盖恩和其下属的各级政府部门部长。除此之外,最高人民议会在法理上也有权直接废黜某一人笃姬克皇帝,并可以直接根据《继承法》让第一顺位继承人直接等级成为新任笃姬克皇帝。 | ||
虽然如此,由于大笃姬克人民帝国宪法并没有规定笃姬克卡盖恩和各届笃姬克政府部门部长的任期,再加上作为笃姬克核心的格洲长期以来的家族政治传统,因此大笃姬克人民帝国总共约200年的历史中只产生过7任笃姬克卡盖恩,而笃姬克卡盖恩也全部是格洲人。 | |||
=== 行政区划 === | === 行政区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