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30
个编辑
HenryZaleco(讨论 | 贡献) 小无编辑摘要 |
(→行政区划) |
||
第62行: | 第62行: | ||
=== 行政区划 === | === 行政区划 === | ||
扩威民联的行政区有五级行政单位,实行联邦制,从上到下依次为“成员国-省-市/邦-县-乡/镇”。一级行政区即为“扩兰兹门契亚契拉科洛共和国”和“威萨莫亚宾佐利亚共和国”,二级行政区以下的部分基本上沿用了扩洲人民自治共和国及威萨莫亚人民自治共和国在当时的行政区划。为数不多的几个例外是扩洲锡尔巴特[[盐湾区]]部分街道、亚罗太空港区以及威萨莫亚[[甘洛]]市市区,这几个地区由哈斯直接占领。另外,两个政权关于加契亚一带的宾佐利亚人居住地区的归宿一直有内部争端。 | 扩威民联的行政区有五级行政单位,实行联邦制,从上到下依次为“成员国-省-市/邦-县-乡/镇”。一级行政区即为“扩兰兹门契亚契拉科洛共和国”和“威萨莫亚宾佐利亚共和国”,二级行政区以下的部分基本上沿用了扩洲人民自治共和国及威萨莫亚人民自治共和国在当时的行政区划。为数不多的几个例外是扩洲锡尔巴特[[盐湾区]]部分街道、亚罗太空港区以及威萨莫亚[[甘洛]]市市区,这几个地区由哈斯直接占领。另外,两个政权关于加契亚一带的宾佐利亚人居住地区的归宿一直有内部争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