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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 | ==== 概况 ==== | ||
在大笃姬克联合帝国初期,格洲的行政区划只有省级——市级——县级——乡级四级行政区划。而在帝国中期,为了更好的统筹规划全国的生产力、使得格洲可以快速发展以及更好的备战,格洲在省之上设置了一个被称为“苏勒尔”的职位以及配套的“苏勒尔办公室”的临时机构。“苏勒尔”是由格洲中央政府派遣的专员担任的,对应的“苏勒尔办公室”的管辖区域为数个省份,目的在于直接传达格洲中央所颁布的各项政策方针以及经济发展规划,并根据治下各省的实际发展情况,给各省分配适当的下级政策以及规划。“苏勒尔办公室”的各管辖区域被认为是后来大区级行政区划的雏形。 | |||
进入大笃姬克人民帝国时期,格洲正式设置了“大区”级行政区划,至此格洲正式确认了大区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五级行政区划。经过数次行政区划调整之后,在大扩张世代之前,格洲治下一共有5个大区、23个省级行政区划(含3个特别市和4个极北特别省)以及接近两百个市级行政区划。 | 进入大笃姬克人民帝国时期,格洲正式设置了“大区”级行政区划,至此格洲正式确认了大区级——省级——市级——县级——乡级五级行政区划。经过数次行政区划调整之后,在大扩张世代之前,格洲治下一共有5个大区、23个省级行政区划(含3个特别市和4个极北特别省)以及接近两百个市级行政区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