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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Page|Pagename=弗兰斯坦罗斯那人民共和国联盟行政区划}} | {{MainPage|Pagename=弗兰斯坦罗斯那人民共和国联盟行政区划}} | ||
在大扩张时代之前,弗联一共有五级行政单位,自上而下分别为加盟共和国(成员国)——省/特区/ | 在大扩张时代之前,弗联一共有五级行政单位,自上而下分别为加盟共和国(成员国)——省/特区/自治省——市——郡——区/县。除了位于斯坦纳星上的成员国之外,一个成员国的领土范围就是一个星球。 | ||
根据弗联宪法规定,每一个成员国一方面均可在不违反联盟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的情况下,制定自己的法律以及宪法,并且直接由本级的人民大会选取出成员国主席以及部长会议作为成员国的元首以及政府首脑,并且也可以根据联邦经济规划来指定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经济发展规划;另一方面,成员国的军事以及外交等联邦性权力则仍然需要由联邦政府负责,而且全联人大也有权利规定是否新增成员国或者废除一个已经存在的成员国。 | 根据弗联宪法规定,每一个成员国一方面均可在不违反联盟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的情况下,制定自己的法律以及宪法,并且直接由本级的人民大会选取出成员国主席以及部长会议作为成员国的元首以及政府首脑,并且也可以根据联邦经济规划来指定符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经济发展规划;另一方面,成员国的军事以及外交等联邦性权力则仍然需要由联邦政府负责,而且全联人大也有权利规定是否新增成员国或者废除一个已经存在的成员国。 | ||
进入大扩张时代之后,随着弗联所掌控的星球越来越多,弗联的行政区划也经历了重大调整: | |||
* 原本的成员国省级以下的行政单位虚设,不再设立实质上的行政立法机关 | |||
* 进行了若干次成员国的合并,成员国开始包含不止一个星球 | |||
* 成员国和省级单位之间设立“星区”作为过渡级别,管理成员国之下的临近的若干星球 |